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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关于作废《智慧教室建设服务评价技术要求》《智慧能源服务评价技术要求》两份标准立项文件的通知
2024-06-07


各分支机构,团体、个人会员、标准化工作参与单位:

有会员举报反映,盖有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公章的《<智慧教室建设服务评价技术要求>立项公告》《<智慧能源服务评价技术要求>立项公告》文件在微信朋友圈当作广告被任意转发。

经核查,此两份文件未经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与审核、也未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过任何预研工作,系为相关人员因不了解标准化工作流程私自盖章的无存档文件,现公布作废。

任何机构因此文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标准化工作的唯一主体是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由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备案,请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把握信息的准确性。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座机电话:010-53687791;移动电话:1850015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