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关于《民生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应用指南》等 28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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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民生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应用指南》等28项团体标准予以立项,现进行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欢迎相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专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联系人:姜慧明,电话:17705320852) 附件 团体标准立项清单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类型 1 民生领域数据分类分级应用指南 团体标准 2 物联网统一接入系统传输规范 团体标准 3 海洋工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技术规范 团体标准 4 数字实验室数据管理能力建设指南 团体标准 5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适配规范 团体标准 6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7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项目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8 离散型制造业生产线数据采集标准 团体标准 9 数据安全审计规范 团体标准 10 企业数据资产管理规范 团体标准 11 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会计处理规范 团体标准 12 数据公证业务处理规范 团体标准 13 数据托管业务处理规范 团体标准 14 数据保险业务处理规范 团体标准 15 数据资产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16 数据质量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17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18 数据资产质量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19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0 数据经纪企业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1 数源企业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2 数商企业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3 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4 数厂企业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5 数用企业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26 数字化建设 政务信息系统综合绩效评估指南 团体标准 27 数字化建设 企业信息系统综合绩效评估指南 团体标准 28 数字机关发展水平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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