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机器人学会《2024年重庆市机器人学会团体标准立项指南》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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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做好2024年重庆市机器人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团体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指南。 一、 总体要求 (一) 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 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与机器人紧密相关领域的标准研制,优先保障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形成标准项目立项,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助力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二) 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 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强化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加强上下游相关联全国团体标准制修订单位之间的沟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的团体标准体系,支撑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产业有序链接,国民经济高效循环畅通。 二、 立项重点 落实《纲要》提出的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与机器人相关部署要求,推动标准化工程和行动的落地。重点围绕安全风险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机器人重点领域亟需标准制修订。 (一) 人形机器人 1. 核心基础:全身动力学控制算法、电机驱动器、力传感器、MEMS姿态传感器、触觉传感器等; 2. 重点产品:旋转型电驱动关节、直线型电驱动关节、机械臂与灵巧手、高算力主控制器、高能量密度电池等; 3. 公共支撑:人形机器人的端到端仿真开发平台、人形机器人的测试与评估、人形机器人的机器脑智能控制技术等; 4. 典型应用:面向工业制造的典型应用、面向灾害救援的典型应用、面向危险作业的典型应用、面向智慧物流的典型应用、面向安防巡逻的典型应用、面向服务娱乐的典型应用。 (二) 机器人+经济发展领域 1. 机器人+制造业:焊接、装配、喷涂、搬运、磨抛机器人在在汽车、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等行业的应用; 2. 机器人+农业:耕整地、育种育苗、播种、灌溉、植保、采摘收获、分选、巡检、挤奶等作业机器人,以及畜禽水产养殖的喂料、清污、消毒、疫病防治、环境控制、畜产品采集等机器人产品; 3. 机器人+建筑:测量、材料配送、钢筋加工、混凝土浇筑、楼面墙面装饰装修、构部件安装和焊接、机电安装等机器人产品; 4. 机器人+能源: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巡检、操作、维护、应急处置等机器人产品; 5. 机器人+商贸物流:自动导引车、自主移动机器人、配送机器人、自动码垛机、智能分拣机、物流无人机等机器人产品。 1. 机器人+医疗健康:咨询服务、手术、辅助检查、辅助巡诊、重症护理、急救、生命支持、康复、检验采样、消毒清洁等医疗机器人产品; 2. 机器人+养老服务:残障辅助、助浴、二便护理、康复训练、家务、情感陪护、娱乐休闲、安防监控等助老助残机器人产品; 3. 机器人+教育:交互、教学、竞赛等教育机器人产品及编程系统,教育机器人服务平台,教学、实训、竞赛等场景开发的功能和配套课程体系; 4. 机器人+商业社区服务:餐饮、配送、迎宾、导览、咨询、清洁、代步等商用机器人,以及烹饪、清洗、监护、陪伴等家用机器人; 5. 机器人+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应用:矿山、民爆、社会安全、应急救援、极限环境等领域机器人产品。 三、 申报要求 (一)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支持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代表参与团体标准制定。 (二)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对于术语、分类、量值、符号等基础通用方面的内容应当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一般不予另行规定。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四)制定团体标准应当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五)制定团体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 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六)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制定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团体标准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9个月。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 四、 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 ——根据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进行逐项填写; ——国家/地方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据实填写,并细化到“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 ——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 (二)标准草案 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 (三)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团体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 (四)申报材料格式 团体标准申报材料格式从重庆市机器人学会团体标准秘书处获得。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机器人学会团体标准秘书处 联系人:王松 15086693246 378383054@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方正大道256号 五、 项目管理 (一)团体标准立项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下达; (二)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牵头单位减少新项目申报; (三)项目下达后,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周期,规范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好标准制修订各关键环节工作; (四)加强对团体标准制定的管理。团体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牵头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牵头单位应当提交申请,经重庆市机器人学会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需要延期项目应当在原计划完成时间30天之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