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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19-02-14


各有关健康服务机构:

为了推进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进一步促进健康服务领域团体标准的建设推广和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类规定》的要求,我会成立了健康服务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准工委”),“标准委”组建了团体标准专家技术委员会,同时我会制定了《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并已由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批通过。根据国家标准委员会的要求,我会的团体标准项目立项、标准发布等事宜均需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查询和公布。

经我会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申报征集范围

(一)健康服务有关的新技术、新方法等相关标准;

(二)健康服务机构、产品及管理等相关标准;

(三)养老服务相关标准。

申报项目优先支持符合“健康中国”方针、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以及健康服务有关的技术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体现行业成果等方面的团体标准。

申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应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申报相关要求

1.填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

申报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国内外标准的名称和编号,是否存在重复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填报申请书,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标准委”。

2.报送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

3.报送邮箱:djkcyfw@163.com

4.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南街2号院紫御国际2号楼16层。

5.联系人:

张志强(标准工委秘书长)        联系电话:18612637080

张  飞(标准工委副秘书长)      联系电话:13681488805

三、后续工作

1.“标准委”对申报标准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团体标准专家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报协会予以审批立项。通过立项审批的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协会和“标准委”官网进行公示。

2.立项通过后的项目单位,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撰写标准。

3.团体标准制定与完成过程中所需的经费由各单位自筹,由“标准委”统一管理,“标准委”按照国家财务规定具体负责该项目经费的规范管理,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有进行。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

                                   2018年11月28日


关于申报中国生命关怀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