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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关于《智能机器人评价规范》等五项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
粤质检协〔2023〕211号
2023-10-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智能机器人评价规范》《跨海(河)大型桥梁智能运维通用要求》《面向银行的智能化服务规范》《粤语智能语音服务系统技术要求》《无人智能船人工智能能力评价体系》等五项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3年9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招原春(020)38835232

邮箱:gdaqi@gdaqi.org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3年9月18日

关于《智能机器人评价规范》等五项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智能机器人评价规范.pdf

附件2:跨海(河)大型桥梁智能运维通用要求.pdf

附件3:面向银行的智能化服务规范.pdf

附件4:粤语智能语音服务系统技术要求.pdf

附件5:无人智能船人工智能能力评价体系.pdf

附件6: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