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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定位,协调发展——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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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在京召开了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工作研讨会。协会秘书长生飞、国家认监委科标部副主任陈悦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委员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陈悦副主任指出,一是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立项审议工作。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强调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运用好质量认证手段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认证认可标准是我们完善标准体系、落实高质量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二是立项审议要坚持科学严谨。新《标准化法》第二条、十八条、二十一条阐述了团体标准地位、制定规范,以及与国家标准等标准之间的关系,团体标准的制定要有相关方的参与,不能低于强制性标准。《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第25条规定了团体标准可以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三是立项是标准制定工作的起点。立项审议工作非常重要,希望各位专家要在立项审查阶段起到“把关”、“纠偏”和“提升”的复合目标。 生飞秘书长指出,团体标准是标准化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协会作为第一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目前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团体标准制度。一是应进一步明确团体标准的定位,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如果没有实践基础也要有研究支撑,这是最基本的定位。二是团体标准要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体系保持一致,国标、行标、团标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目的定位不同。三是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四是认证认可标准要杜绝将管理体系产品化和产品认证标准项目分类指标化,服务认证标准体系化或产品化的问题,对于创新性强不够成熟的标准,可以研究建立试行标准制度。团体标准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真正关注使用,重视实用性。 技术标准部介绍了团体标准工作开展情况,审查委员会听取了提案单位团体标准提案情况汇报,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审查委员会按照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两个领域对37项团体标准提案分别进行了审议,并投票形成了立项建议。根据审议结果,协会将于近期对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