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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新风机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2018-07-11


6月25日,山东省物联网协会在济南组织召开了《智慧新风机团体标准》审定会。来自山东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标准化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以及出席了会议,参加审定会的还有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物联网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烟台智慧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负责人等,会议由山东省物联网协会常务秘书长苏冠群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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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主要起草人、烟台智慧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克会简要汇报了标准编制情况,标准由烟台智慧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青岛智慧云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智慧云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等单位提出并主要负责起草,由山东省物联网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作为技术归口单位。标准所规定的内容遵循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并参考了国内其它行业的应用规范或者标准,为智慧新风机的质量、验收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委员会对提交的《智慧新风机团体标准》进行了讨论,认为此标准定义准确、内容科学、方法合理,形成了相对系统的标准体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指导性,该标准实施后将有效地规范智慧新风机行业的标准化生产和服务,进一步提升智慧新风机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智慧新风机团体标准》的审定。修改和完善后的标准将形成报批稿,上报山东省物联网协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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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国务院颁布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的重要措施。依托秘书长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优质资源,协会积极开展物联网领域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国家培育和鼓励发展团体标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2016年8月山东省物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率先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成功登记备案,为山东第二家团标制定机构,社会团体代号:SDIOT。目前,协会已公布24项团标计划。

2017年1月,协会牵头并任主要起草单位的4项农业物联网团体标准通过专家审定;2017年11月,省质监局批准在协会承担的山东省物联网产业集群等15个产业集群开展团体标准建设试点建设;2017年12月,协会获评“山东省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2018年1月,协会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试点单位”。

采用专家审定会的形式,发挥了团体标准制度灵活、快速的优势,从制度上保证了团体标准技术水平,为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进行团标审查建立了有效的技术专家支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