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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关于对团体准《天津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7-25


各专委会、各会员单位,各区街镇社区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2021年11月25日,天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天津市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天津市计划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大力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供给领域、社区协商共治领域、平安社区建设领域、社区精神文明领域发挥作用。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众性,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活动有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涉农服务项目倾斜,到2023年,每个农村社区均要打造不少于一支优秀社区服务队伍。

按照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及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与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牵头组织制定,邀请有关单位共同起草了《天津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反馈时间截止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2-85190933-666

邮箱:npo@jr.gov.cn

邮编:300041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3号


附件1: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2:天津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2022年7月7日


附件1: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