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关于《碳中和先锋示范园评价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的立项通知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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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按照《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将组织《碳中和先锋示范园评价规范》、《碳中和先锋企业评价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并组织有关专家对两项标准进行了讨论和评估,确定该两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实效性,欢迎与标准有关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两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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