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的通知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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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实施在即,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已经明确,为了更好的贯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中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团结和引领广大的团体标准化组织提升工作能力,密切交流合作,协同技术创新,积极对外联通,扩大社会影响,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权益,共同促进团体标准事业全面、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由国家标准委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等共同发起,成立团体标准化发展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请有意加入的单位查阅相关附件并按通知要求填报申请表,欢迎各单位积极加入我们,共同交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