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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修复后场地作为绿地用途的安全利用标准》意见的函
2021-11-02

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景园学字[2020]12号)的要求,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的《修复后场地作为绿地用途的安全利用标准》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进一步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12月2日前反馈给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徐锦

邮箱:chslabwh@163.com

电话:010-57365278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修复后场地作为绿地用途的安全利用标准》意见的函.pdf

附件1:修复后场地作为绿地用途的安全利用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