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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度下半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通知
2021-09-02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强化标准对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附件1),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合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中医药传承创新分会拟开展2021年度中医药方面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关于中医药领域的传承创新基础标准,中医药信息标准、,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道地药材标准,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贮藏标准,中药饮片、方剂加工工艺技术、设备及生产管理标准,中医各科临床诊疗指南,中医疗效评价标准,中西医结合临床治疗指南,中医针灸、推拿等技术操作及器材标准,中医保健技术标准,药膳技术标准,中医康复技术标准,中医康养旅游、度假评价标准,中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考核标准,民族医药标准,民族医临床诊疗指南,民族医药技术操作标准等。

 

二、申报原则 

1.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

2.应紧紧围绕中医药行业实际需要,以提高中医药行业规范性、引领性和保障性为目标,促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为主要方向,适应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践需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3.应提供清晰、明确的申报文件,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三、申报对象 

国内外从事中医药科研开发、生产加工、中药材种植、诊疗、培训教育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

四、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附件2)和标准草案,一式两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我会,同时发送电子版。

2.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峰 中医方侍承CJ新 分会 冨1秘 ギK

联系电话:18600628208

联系邮箱:biitcm@126.com

地  址: 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路 89号恒星大厦 13F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报告(模板).doc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pdf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中医药传承创新分会.pdf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关于邀请参加2021年度下半年中医药传承创新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