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关于邀请加入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库(团标委委员)的函
202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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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国物联网行业相关团体标准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互协调、互相支撑的团体标准体系。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批团体标准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了解国家物联网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在智慧农业、智能灌溉、智慧交通、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多个细分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或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分析评议能力;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物联网行业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愿意入选专家库,能够积极承担有关的技术咨询、论证、审查等工作; 二、专家职责 (一)按要求参加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二)为物联网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政策指导和专业咨询等; (三)根据标准研制进度和情况,出席相关标准论证会、研讨会以及团体标准审查工作(含书面和现场审核); (四)对物联网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取得所在单位必要的技术和专家资源支持,参与其他与团体标准建设有关的工作。 三、专家权利 (一)参加标准建设项目科技成果和专业技术评审; (二)取得合理的评审或咨询补贴; (三)优先推荐专家及所在单位参与有关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由专家候选人填写《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团体标准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二)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学会团体标准化专家库专家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chinabiot@163.com)。 (三)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候选人进行审查、选拔、批准并颁发聘书,获聘的专家聘期3年,到期后根据工作情况续聘或解聘。 北京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 2021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