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社会团体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团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钻井液体系环保性能评价规范》等 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新环协发〔2025〕134号
2025-12-26

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会对《钻井液体系环保性能评价规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煤制甲醇》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过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核,以上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止(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对以上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协会秘书处。监督电话:0991-4165463,邮箱:xeepia@163.com

欢迎与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加入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马燕、彭天奕

话:0991-416546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