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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公开征求《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2025-08-15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江苏东交智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起草了《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由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江苏东交智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起草了《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质量,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将意见填入《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中(若无意见,也请予以勾选并反馈),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给学会标准委办公室

联系人:束佩璟

电话:025-58786635

电子邮箱:227526369@qq.com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7-2号楼201室

邮编:210004


附件:

    1.《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编制说明

    3. 《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4.《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

    5.《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编制说明

    6. 《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

2025年8月15日

 

苏交学办[2025] 63号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公开征求《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

附件1:《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编制说明.pdf

附件3:《近零碳内河航道评估技术指南》

苏交学办[2025] 64号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公开征求《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函.pdf

附件4:《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编制说明.pdf

附件6:《公路工程固废再生工厂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