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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丝路文化发展协会团体标准《艺术疗愈师资能力培训规范》立项通知
2025-05-02


各社会团体、机构、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团标管理办法(试行)》(北丝协标准办[2024]1号)的相关规定,本会标准委联合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文化创意教育专委会等单位组织专家对海母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牵头申请的团体标准《艺术疗愈师资能力培训规范(暂定)》(标准文号 T/BSCA 0003-2025)进行了多轮研讨,经相关专家技术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建标牵头单位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和团队,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相关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北京丝路文化发展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10-84652411

邮箱:bjslwh@126.com



艺术疗愈师立项批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