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
发布时间:2025-04-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会对泰安未来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灵芝酱油》、《灵芝醋》2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该2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请团标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相关组织或个人如对该团标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邮箱;逾期按无异议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书义 手机:18953759877 电话:0531-88966099 邮箱:sdstwspxh2021@163.com
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 2025年4月8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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