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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关于公开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5-01-22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相关规定,促进会组织起草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运营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2日。

征求意见期间,各相关单位及专家若对该团体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在2025年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促进会秘书处,逾期未予以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叶丽翔13572050799;王焰烽13580459858

邮箱:gicv@gzicv.org.cn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5年1月22日


穗智促〔2025〕3号-关于公开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等2项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运营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