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5-01-22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相关规定,促进会组织起草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运营监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2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现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22日。 征求意见期间,各相关单位及专家若对该团体标准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在2025年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促进会秘书处,逾期未予以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叶丽翔13572050799;王焰烽13580459858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