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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 关于《地理标志文化传承体系建设 评价认定规则》 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人: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4-03-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赤峰地理标志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民星尖品孵化器有限公司牵头,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申报的《地理标志文化传承体系建设 评价认定规则》《草原好品牌 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规则》两项团体标准,经协会团标委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标准研制起草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赤峰地理标志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制订质量关,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赤地标协发〔2024〕6号(关于《地理标志文化传承体系建设 评价认定规则》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