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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杂志社关于召开第四届“团体标准研究与实践”研讨会预通知
发布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发布时间:2019-03-22


2019年1月19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原《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废止。新规定强调了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规定了团体标准化活动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充分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需求。新规定要求社会团体应主动回应社会质疑,发现问题并及时改正。因此,团体标准化工作将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为促进团体标准健康良性发展,加强团体标准在法制框架下的监管和引导,《中国标准化》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和中国计量大学拟于2019年8月召开第四届“团体标准研究与实践”研讨会。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标准化》杂志社、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

二、研讨会和征文议题

议题一: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要求

议题二:团体标准制定的正当程序要求

议题三:政府对团体标准的监管和引导

议题四:社会团体的法律责任问题

议题五:团体标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议题六:团体标准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三、征文要求

1.本征文活动的来稿必须是从未发表过的作品,选题新颖,题目自拟,论点明确,论据充分。且一旦投稿,不得一稿多投。

2.论文应为作者原创,不得抄袭、拼凑他人研究成果。

3.来稿需有中英文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摘要和关键词,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学历、职位/职称以及研究方向)。

4.图、表应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序号和表头、图名,并在正文相应位置予以说明。

5.稿件中的参考文献格式请参照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表达方式如下:

[期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书籍]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6.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免责声明:凡是参与征文投稿作者,稿件一经发送,就等于认可并向主办方自动声明自己的投稿征文符合未经发表、作品原创的原则。如有版权纠纷,与主办方无关。

四、征文时间

征文截止日期:2019年7月。

五、征文评选与表彰

征文评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选小组,对征文进行评选,符合要求的论文将被收录入会议论文集,优秀论文将在《中国标准化》或《标准科学》正刊上分期出版。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为2名、5名、8名,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六、会议时间

2019年8月

七、会议地点

内蒙古

八、联系方式

请将回执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malei@cnis.gov.cn,并在邮件注明第四届“团体标准研究与实践”研讨会。

联系人:马磊  010-57711704  13718001117

附件:参会回执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2019年3月11日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关于召开第四届“团体标准研究与实践”研讨会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