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3-11-23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审议通过了《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眼霜》等2项团体标准(见附件)的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相关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高心坦 电话:18611907931 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团体标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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