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江苏省质量协会
发布时间:2023-09-15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南京天纵易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微分子透明质酸钠》等2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附件:《团体标准目录》 团体标准立项目录
江苏省质量协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