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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关于批准《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中质协字〔2023〕32号
发布人: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3-08-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提出的《环境空气 10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立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和审核,该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完成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前。

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用户单位等加入标准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单位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范玉英  胡瑞雪

电  话:(0760)88268835、88268696

邮  箱:2895538338@qq.com


 

                               中山市质量技术协会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