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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首个“品字标”团体标准体系框架指南通过评审
发布人:浙江省质量协会 发布时间:2021-09-26


近日,由永康质监院国家质检中心编制的《浙江省电动工具产业“品字标”团体标准体系框架指南》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该指南的编制、发布与实施将有效规范浙江省电动工具产业有序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提高浙江省电动工具产业的整体品牌形象和竞争能力。局党委书记、局长周雄军出席评审会并致辞。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副秘书长曹伟,党委委员吕慧玲,质量与标准化科科长王晶晶,质监院院长徐健康等参加评审会。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顾航为组长的评审专家组在听取永康市质量技术监测研究院关于指南编制情况的汇报后,从标准体系框架指南的架构合理性、代表性、先进性等进行了技术研讨,并形成了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

 

该指南充分考虑浙江省电动工具产业现状、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的需要,实现了顶层设计与市场需求的结合,产品划分合理,企业代表性强,体现了合规性、先进性、可操作性、经济性、必要性。

专家组结合电动工具产业标准体系以及产业现状和发展方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指南研究工作组将根据专家意见,对指南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这是永康市首个“品字标”团体标准体系框架指南。该指南研究工作于2021年2月启动,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牵头组织,永康质监院国家质检中心承担编制工作。

 

指南的编制

 

对浙江省电动工具企业起草“品字标”团体标准起到系统性的指导作用,同时还能成为引领产业发展的“指挥棒”,有效指引中小微企业与行业高品质龙头产品对标、达标,促进电动工具行业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省首个由县级技术机构编制的“品字标”团体标准体系框架指南,也是永康市首个“品字标”团体标准体系框架指南。

该指南研究工作于2021年2月启动,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牵头组织,永康质监院国家质检中心承担编制工作。该指南共划分为电动工具产品、电动工具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电动工具生产和检测设备等,注明了对应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代表企业,以及各代表产品的“品字标”团体标准状态。在编制过程中结合浙江省电动工具产业现状和发展方面,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此次评审


得到了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潘顺芳教授,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尹海霞高工,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高杨高工的大力支持,因疫情防控不能亲到现场,以书面形式发来函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