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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精神科护理难题:这项原创性高质量团体标准以分级化、动态化管理提升患者安全
发布人: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26-03-13


近日,由广西护理学会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厦门市仙岳医院、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河池市荣军优抚医院、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团体标准《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规范》顺利通过专家审定。本标准统一规范了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服务的要求,对推进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服务的科学化、系统化与标准化,提升护理效果,保障患者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自2010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持续修订精神科分级护理制度,体系已迭代至2.0版。该制度已应用于超20万人次住院患者,推动患者满意度从92.2%升至98%以上。作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该院年收治住院精神障碍患者超2.5万人次,设有18个病区及6个亚专科,是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西分中心、广西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及中华护理学会精神卫生专科护士京外临床教学基地。近5年,医院获批科研立项70余项,获广西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为制定本标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与临床数据。

应用背景

精神障碍是全球重大疾病负担,世界卫生组织2022年报告显示全球约10亿人患有精神障碍,新冠疫情导致抑郁症和焦虑症增加25%。我国精神障碍总患病率达16.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1600万,登记在册614.83万人,其疾病负担占我国非传染性疾病总负担的13%。住院精神障碍患者中,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占42.3%,双相情感障碍占18.7%,抑郁症占15.2%。以广西为例,年住院患者约21万人次,编制床位36168张,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5.53‰,规范管理率95.16%,规律服药率89.29%。住院高风险患者近年来爆发式增长,冲动、自伤、擅自离院等风险事件发生率达20%~30%,这对患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当前护理面临病症复杂多样、需求个体差异大、“一刀切”模式效果有限以及资源相对匮乏等挑战。

技术创新点

1.在评估工具上,本标准创新性地将Katz指数评定量表与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共同纳入,明确了二者互补协同的应用原则。Katz指数结构简洁,评估结果(如自理能力G级)直接作为护理分级的核心判定依据,适用于快速、客观地筛查定级;Barthel指数维度更广、更细致,可为康复计划的制定提供深度信息。该设计通过Katz指数实现标准化高效分级,通过Barthel指数满足深度评估与康复管理需求,兼顾了分级的科学性与临床不同场景的实用性。

2. 护理级别依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并根据其动态变化进行实时调整。标准明确了护理分级的具体依据、自理能力分级用表及护理级别标识,确保分级清晰、可操作。

3. 明确了根据护理级别实施相应护理措施的原则。临床护士应依据患者护理分级和诊疗计划提供护理,并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标准详细列出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在病情观察、执行医嘱、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及护理巡视等方面的具体项目与标准,内容符合精神科特点,便于临床落实。

技术作用

团体标准《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规范》通过统一规定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的要求,对推进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服务的科学化、系统化与标准化,提升护理效果,保障患者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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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会现场)

来自广西护理学会、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心理卫生协会、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的专家在听取标准起草单位的标准起草情况汇报后,对标准进行了认真审定,一致认为团体标准《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规范》内容完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推进住院精神障碍患者分级护理的科学化、系统化与标准化,提升护理效果,保障患者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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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会现场)

广西标准化协会副秘书长刘祁云,广西护理学会秘书长邱小芩主任护师,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护理部主任覃凤琼主任护师、护士长邓金兰副主任护师、护士长邓远新副主任护师,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杨波主任护师,云南省精神病院副院长陈志祥副主任护师,北京回龙观医院护理部主任邵静主任护师,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护理部主任陈琼妮主任护师,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护理部主任张燕红主任护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护理部主任肖爱祥主任护师,厦门市仙岳医院护理部主任林美容主任护师,河池市荣军优抚医院护理部主任唐雪萍主任护师,百色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黄妹青主任护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护士长许爱主任护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护理部主任王涌副主任护师,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护理部主任陈娟副主任护师,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文丽副主任护师,桂林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邓泽英副主任护师,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张丽艳副主任护师,南宁第五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廖海岑副主任护师,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护士长周茜主管护师、护士长覃正斌主管护师、护理部干事黄欣主管护师等编制工作组成员参加了此次团体标准审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