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和质量发展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与质量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养老机构 感染控制规范》、《养老机构 护理服务规范》与《养老机构 评估服务规范》三项团体标准及其编制说明进行讨论。经专家组和起草单位讨论,决定将《养老机构 感染控制规范》团体标准名称变更为《养老机构 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规范》;将《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名称变更为《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规范》;将《养老机构 评估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名称变更为《养老机构 长者能力评估服务规范》。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粤港澳标准化与质量发展促进会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