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发布时间:2026-03-10
各有关单位、专家: 由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提出并归口管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参与起草的《医疗机构数据管理能力分级评估标准》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编制说明(附件2)。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该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3)反馈至学会办,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登载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www.ttbz.org.cn/)。 联系人:杨晓晓,0571-86626027,19157977259 学会邮箱:wsxxxhbgs@126.com
附件:1. 医疗机构数据管理能力分级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医疗机构数据管理能力分级评估标准(编制说明) 3.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
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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