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14
长三角区域相关行业单位、各标准申报单位、起草单位,各位专家: 为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规范长三角房屋质量验房服务行业秩序,提升验房服务机构专业能力,填补区域内验房服务机构能力评价的行业空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此前各相关单位联合报送了《长三角房屋质量验房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及相关配套材料。 经标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行业专家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充分论证,一致认为:该《规范》契合长三角区域房屋验房行业发展实际需求,立项依据充分、必要性和可行性突出,技术框架科学合理,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区域内验房机构能力参差不齐、评价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对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保障房屋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完全符合团体标准立项审查条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长三角房屋质量验房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定规范》正式通过立项审查,正式立项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项目编号为:SEA-TB-2026002。 二、请联合归口单位牵头,统筹协调各申报单位、起草单位,迅速组建专业的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协调性、前瞻性原则,扎实推进《规范》编制各项工作,确保编制质量和效率。 三、请起草小组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推进编制工作,确保《规范》按时完成并落地实施: 1. 2026年2月20日前,完成《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2. 2026年3月20日前,广泛征求长三角区域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科研机构、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完善,形成《规范》送审稿; 3. 2026年5月底前,完成《规范》报批、专家终审等相关工作,确保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四、《规范》编制过程中,如涉及工作计划调整、重大技术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起草小组须及时向标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再行调整。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起草小组开展工作,主动提供行业实践经验、技术参数等相关支持,共同推动《规范》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五、请各相关单位、各位专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规范》立项实施对长三角房屋验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确保《规范》能够贴合行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真正发挥规范行业、引领发展的作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务组 联系人:王玉霞、杨晓芳;联系电话:17366385598、17394775598;邮箱:jsnchjjh@163.com;协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运粮河东路富力水街坊145栋一楼119室(会务组办公地点)。 特此通知。
江苏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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