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药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药师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组织专家组立项审查,《居家药学服务 实施流程与质控评价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收集并听取意见,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作无意见。 联系人:刘昕 电话:010-88312157 电子邮箱:fzjg@clponline.cn
附件:中国药师协会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
中国药师协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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