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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民科技服务协会关于《家畜用盐质量规范》1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人:内蒙古农牧民科技服务协会 发布时间:2026-02-04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内蒙古农牧民科技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2月3日组织行业专家对《家畜用盐质量规范》1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此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见附件)。

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在12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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