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结合《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评审,由广东省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编制的《具身智能无人配送装备(轮式)运营主体资质与能力要求规范》、《具身智能无人配送装备(轮式)日常运维与定期检测规范》、《具身智能无人配送装备(轮式)运营通行规则》、《具身智能无人配送装备(轮式)运营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规范》、《具身智能无人配送装备(轮式)运营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规程》5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批准立项并发布公告。
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立项标准存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欢迎相关企业及科研院校等单位加入本次5项标准的相关工作。有意参与标准相关工作的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戚雨萌 13360581470(微信同号) 邮箱:gdai2017@126.com
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