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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科学学会关于《缓解压抑/焦虑情绪食品的功效评价规程》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人: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发布时间:2026-01-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华中农业大学牵头申报的《缓解压抑/焦虑情绪食品的功效评价规程》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 《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湖北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二〇二十四日


湖北省食品科学学会关于《缓解压抑、焦虑情绪食品的功效评价规程》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