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5-10-30
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监所食堂合规管理及运行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和制定工作,特此公告。 如对此标准项目立项和制定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及电话: 卞璨慧 13573175397 邮箱:canhuibian@163.com
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 2025年10月30日
抄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鲁宁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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