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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关于《政务领域无人机采集数据质量要求》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发布人: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25-10-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4〕2号)的相关规定,东莞标协于2025年10月22日组织专家对《政务领域无人机采集数据质量要求》和《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协同处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书面评审。经专家书面审查,所申报的《政务领域无人机采集数据质量要求》和《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行业协同处理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5年10月23日

关于《政务领域无人机采集数据质量要求》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