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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关于批准《企业人工智能(AI+)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5-09-1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企业观察报》社有限责任公司、中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的《企业人工智能(AI+)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经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组织专家立项评估,现批准立项(计划编号:T/CERDS-JH202509),于2025年内完成,请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任务。
    标准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刘蒙蒙、刘栋栋
    电  话:010-68139033、68701056
    邮  箱:
liudd100@126.com

附件:团体标准起草组申报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
2025年9月12日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关于批准《企业人工智能(AI+)管理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