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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量协会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第3部分:期间核查》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粤计协〔2025〕7号
发布人:广东计量协会 发布时间:2025-08-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的团体标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第3部分:期间核查》《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第4部分:风险管理》,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该标准制定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联系人:朱德志 020-38835280

邮  箱:gd38835280@126.com


广东计量协会

2025年8月12日


粤计协〔2025〕7号 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范第3部分第4部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