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北京国宏新型城镇化发展联盟
发布时间:2025-08-06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国家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发改委《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住建部《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加快标准修订,提高标准的时效性。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我国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高质量发展,经国宏联盟标准委员会审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审核公示,特立项《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操作规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标准编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1号住建部南新楼六层 标准编审委员会电话:010-57811505 标准编审委员会联系人:孙冲冲 15120026451。 国宏新型城镇化发展联盟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