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发布时间:2025-06-17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会组织专家对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等单位提交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数据接口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评审。经专家立项论证会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申请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确保该团体标准质量水平,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杨晓晓,0571-86626027
浙江省卫生信息学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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