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发布时间:2025-05-08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农业推广协会立项并发布的团体标准《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技术规范》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实施。按照《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发挥该标准在提升行业标准水平方面的作用,我会决定开展上述标准试点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一是通过试点应用,验证《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促进富硒小米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通过试点应用,提高种植户和加工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推动富硒小米产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提升富硒小米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做出贡献。 二、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范围主要涵盖全国范围内具有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条件的地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富硒土壤资源丰富、气候适宜、有一定种植基础和加工能力的省份和城市。鼓励有意愿、有能力参与标准化试点的种植户、合作社、加工企业及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共同推动富硒小米产业的标准化发展。 三、试点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专家对试点地区的种植户、合作社、加工企业及相关单位进行标准培训,确保参与试点的各方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标准;二是监督试点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富硒小米的种植与加工活动,确保标准的实际应用效果;三是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活动进行评估,收集各方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科学修订和完善,为标准的正式推广奠定基础。 四、时间安排 1.培训阶段(5月8日—6月8日) 集中进行一个月的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所有参与人员熟悉并理解标准要求。 2.标准实际应用阶段(6月8日—12月8日) 此阶段为期六个月。各试点单位按照《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活动总结报告提交(12月8日—2月8日) 试点应用结束后两个月内,各试点单位提交试点总结报告至我会。各试点单位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确保总结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我会对试点应用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适用性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评估,为标准的后续推广和应用提供有力支持。总结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标准的应用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标准修订和完善的建议等。 请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杜利红 152 3722 3863(中国农业大学) 蒙艳华 186 0102 9693(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孙 睿 178 8881 9675(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邮 箱:njtgxh@agri.gov.cn 附 件: 1.《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申请表( 2.《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总结表( 3.《富硒小米种植与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发布稿( 源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