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发布时间:2025-04-28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农业推广协会立项并发布的团体标准《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已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实施。按照《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发挥该标准在提升行业标准水平方面的作用,我会决定开展上述标准试点应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一是通过试点应用,验证《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以规范化利用节水抗旱稻减少甲烷排放、准确评估该技术的减排潜力、推广稻田甲烷减排技术;二是通过试点应用,为标准的优化和推广提供实证依据和实践案例,推动农民和农业企业采纳节水抗旱稻种植技术,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碳排放,助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试点范围 本次试点范围涵盖我国北方干旱和半干旱地区,以及水资源短缺的南方部分地区。涉及的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北方省区以及江苏、安徽、河南、湖北等季节性、区域性水资源相对紧张的中原和南方的部分地区。试点将覆盖不同规模的农田,以及小农户到大型农业企业。鼓励各地方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 三、试点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节水抗旱稻品种的筛选与推广。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优质节水抗旱稻品种进行种植,并通过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和农业企业掌握节水抗旱稻的种植技术;二是节水灌溉技术的示范与应用。推广节水灌溉设备和技术,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灌溉效率;三是土壤管理与肥料使用技术。优化土壤结构,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同时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将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或生物质能源的途径,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五是农业碳排放监测与核算。建立农业碳排放监测体系,对试点区域内的农业碳排放进行科学监测和准确核算,为制定减排措施提供依据。 四、时间安排 1.培训阶段(4月26日—5月26日) 集中进行一个月的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所有参与人员熟悉并理解标准要求。 2.标准实际应用阶段(5月27日—11月27日) 此阶段为期六个月。各试点单位按照标准要求开展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核算、数据获取与评价工作。 3.提交试点总结报告(11月28日—1月28日) 试点应用结束后两个月内,各试点单位提交试点总结报告至我会。各试点单位需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确保总结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我会对试点应用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对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适用性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评估,为标准的后续推广和应用提供有力支持。总结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标准的应用效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标准修订和完善的建议等。 请各试点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 张鲜鲜189 6451 0324(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蒙艳华186 0102 9693(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孙 睿178 8881 9675(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邮 箱:njtgxh@agri.gov.cn 附 件: 1.《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申请表 2.《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总结表 3.《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总结表 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2025年4月26日 (1.《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申请表.docx) (2.《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总结表.docx) (3.《旱管种植节水抗旱稻减排与核算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试点应用总结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