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于前期对《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原电池》和《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钠离子电池》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上述团体标准进行审阅,并于2026年11月15日前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原电池》(编制说明)
2、《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原电池》(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原电池》(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4、《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钠离子电池》(编制说明)
5、《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钠离子电池》(征求意见稿)
6、《环境标志和声明 产品种类规则 钠离子电池》(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感谢社会各界对推进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的大力支持!
: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 魏菲菲,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阮舒曼
:13813936767,1811899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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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