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适应东莞市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工作需要,确保团体标准制定工作顺利开展,协会新修订了《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本办法已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0月29日(共30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协会将正式实施《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6〕3号,原《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4〕2号同时止废。
:何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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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