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强化标准实施与管理,按照《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发协字〔2016〕7号)、《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发协字〔2016〕8号)和《关于对已发布团体标准进行全面复审的函》(徐发协函字〔2026〕1号)等相关规定,协会对《企业研发管理体系 要求》等9项团体标准进行了全面复审。
经专家组评议,并报协会标准化决策机构确认,现将复审结论如下:
一、T/XAI 11—2021《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估规范》1项团体标准继续有效;
二、T/XAI 1—2022《企业研发管理体系 要求》等7项团体标准修订;
三、T/XAI 10—2021《封装基板阻抗值测试设备》1项团体标准废止。
四、后续工作建议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继续实施,由协会秘书处更新复审记录并明确下次复审时间。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由牵头起草单位按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组织修订,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停止实施,由协会秘书处按程序办理废止登记并同步更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信息。
各相关单位如对复审结论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复审结论表。
:张红丽
:1862600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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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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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