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基础设施装备制造业绿色转型,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发布团体标准《钢结构塔架绿色低碳制造技术规范》(T/CMEPCA-215‑2026)。本标准适用于输电铁塔、通信塔、广播电视塔、单管塔、钢板卷制风电塔筒的工厂化制造,填补了国内钢结构塔架细分领域绿色低碳制造专项标准空白,为塔架生产企业开展降碳减污工作提供统一技术指引。
当前,钢结构塔架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新能源风电等重大工程,其制造涵盖下料切割、焊接成型、热浸镀锌、涂装防腐等高耗能工序。现有国标、行标大多聚焦产品结构安全、力学性能检验,缺少覆盖设计、工艺、能源、碳排放、环保、绩效评价的系统性绿色低碳制造要求,不同企业绿色制造实施水平参差不齐。本标准立足制造端全流程,坚持安全优先、绿色不能凌驾结构安全的核心原则,绿色技术措施全部建立在满足现行结构设计、产品质量标准基础之上,避免片面追求低碳指标而牺牲产品安全性能。
标准共设置 11 章正文和 1 份资料性附录,从总体原则、绿色低碳设计、制造工艺、能源管理、碳排放控制、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检验与绩效评价等维度构建完整技术体系。
在术语与边界方面,标准厘清企业组织层面温室气体排放与产品碳足迹两套核算体系的边界:组织排放以厂区运营为边界执行 GB/T 32150;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限定为原材料获取至成品出厂,明确设计阶段可以做全生命周期视角考量,但核算计算不延伸至安装、运维、回收环节,解决以往边界混用的问题。同时定义碳当量、功能单位等关键概念,考虑不同塔型加工难度差异,允许将等效加工工时作为辅助评价参考计量单位。
绿色低碳设计章节突出源头减碳理念。标准不强制高强钢材,采用 “宜选用” 的倡导性表述,同时增加前置约束,所有低碳设计不得违背已批复的产品设计文件。鼓励模块化、工厂装配式设计,摒弃 “最大化预制率” 等绝对化表述,改为 “宜提高车间预制比例”。针对角钢格构塔、单管塔、风电塔筒设置分塔型专项设计条款,广播电视塔、钢管格构塔采用参照执行模式,兼顾多类塔型差异,避免一刀切。
制造过程章节覆盖下料、成型、焊接、矫正、防腐、装配全工序,兼顾工艺先进性与现实可落地性。标准纳入激光切割、高效逆变焊接、振动时效消应力等先进绿色工艺;对热矫正、冷矫正的温度控制、焊接烟尘、VOC 废气、危险废物鉴别处置作出细致规定,明确不得仅凭物料名称判定固废、危废属性,必须以鉴别报告为依据,规避企业执行误区。
能源管理与碳排放控制章节,按照企业年产量划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同时增加注释提示不同塔型工艺能耗天然存在差异,评价过程应结合企业主导产品综合研判。标准区分厂区内核算边界,对外协加工工序仅鼓励收集供方数据,不强制将外协工序直接纳入本企业能耗统计,符合现行温室气体核算国标规则。同时给出企业可落地的减碳技术路径,聚焦工艺、能源、原材料实体技术措施,将绿电交易、碳汇等市场化工具放在编制说明,不在正文作为硬性技术条文。
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章节,对钢材套料利用率、余料复用、废水回用、固废资源化给出量化指标,对工艺余气回收设置前置适用条件,仅对实际产生余气的企业执行指标,避免指标脱离生产实际。统一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标准书面用语,取消口语简写,提升标准严谨度。
检验与绩效评价是本标准一大特色。第10章为推荐性自评或第三方参考评价工具,不构成产品认证、行政许可依据,设置否决项、一级指标最低得分、综合得分三级判定逻辑,划分 A/B/C 三个等级。评价指标覆盖设计、材料、工艺、能源资源、排放、管理体系六大维度;配套资料性附录 A,用符号标识不同塔型对各条款的适用情况,无对应工序可以 N/A 免予执行,减轻多品类生产企业执行负担。
本标准面向钢结构塔架制造企业,可用于企业内部绿色改造、自我绩效评估,也可为业主单位采购绿色塔架产品提供技术参考。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技术指标兼顾行业现有生产水平与未来发展方向,既不设置脱离产业现状的过高门槛,又发挥团体标准引领先进技术的作用。实施后,将引导行业从只关注产品质量安全,转向质量安全与节能降碳、污染协同管控并重,助力电力、通信、风电基础设施产业链绿色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