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规定,按照《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6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由杭州千岛湖天鑫有限公司提出,杭州犇鑫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润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白贝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德之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苍南老中医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的《婴幼儿特护霜》团体标准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标准编制流程,已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现予以批准发布。标准编号为T/ZHCA 038-2026,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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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6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