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4〕2号)的相关规定,标准编制小组按要求组织完成团体标准《工业园区低碳管理 基本要求》、《工业园区低碳管理 办公场所》、《工业园区低碳管理 生产加工场所》等二十三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东莞市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现予以公告。
附件:二十三项团体标准发布名录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6年09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4〕2号)的相关规定,标准编制小组按要求组织完成团体标准《工业园区低碳管理 基本要求》、《工业园区低碳管理 办公场所》、《工业园区低碳管理 生产加工场所》等二十三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东莞市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现予以公告。
附件:二十三项团体标准发布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