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有关规定,由协会立项的《生成引擎优化(GEO)第1部分:通论及术语与定义》、《生成式引擎优化(GEO)第2部分:服务商评估规范》、《生成式引擎优化(GEO)第3部分:计价、评估与测量规范》、《生成式引擎优化(GEO)第4部分:可信语料规范》、《生成式引擎优化(GEO)第5部分:服务流程合规与安全要求》五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相关程序,经协会批准发布,自2026年9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商务广告协会提出并归口。
特此公告。
附件:协会团体标准名单
中国商务广告协会
2026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