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规定,按照《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6修订版)》的相关要求,由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养生堂(安吉)化妆品有限公司、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花凝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纳美智康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配方师科技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的《浙江美妆好礼通用规范》团体标准经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标准编制流程,已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现予以批准发布。标准编号为T/ZHCA 037-2026,自2026年10月26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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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健康产品化妆品行业协会
2026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