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以及《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立项评审及表决,《大田作物绿色培育规范》等十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名录
(联系电话:0311-87837776 联系人:张梓煜)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6年08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以及《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专家立项评审及表决,《大田作物绿色培育规范》等十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团体标准立项名录
(联系电话:0311-87837776 联系人:张梓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