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提升团体标准先进性、适用性与实效性,解决部分团体标准内容滞后、与行业发展需求衔接尚需深化等问题,推动行业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会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工作。
经标准起草单位复审自评、专家会议审查,向社会公开公示,现决定废止《大件物流(运输)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1.0版)》等3项团体标准(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3项标准清单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6年08月24日